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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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其實我也一直覺得只考慮票數多的當選,不考慮得票率,這種選舉制度真的有問題。
樓上有人提到,不投票也是一種默許,問題是現在不是選賢與能啊,是選爛與糟啊,當你投票的當下,真的能夠知道哪個候選人以後不會出現魚肉鄉民的事情發生嗎,如果ABCD,4個候選人3個有前科,一個根本是是黑道老大,政府官員還拉著他的手說,他已經出代價了,要給他一個機會......連最該保持這個系統乾淨的人都默許了,這個印章你蓋得下去嗎,那為什麼還要把責任推給無力逆轉,只能蓋章的老百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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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一個問題...
當選舉制度, 已經變相地設出金錢門檻時, 有怎能奢望有心服務的人能出頭?
又怎能期望花大錢選上的人, 之後不會貪污來撈回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