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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abo5738
...
舉個例 多年前 我在公司財務管帳上
發現某同事可能兩人以上侵占空款 跟主管人事主管報告

反而被他們抹黑 搞到自己走路 只能一個人 對上多人共犯結構
輸的人也會是前者........


雖然很同情你,不過類似的事情如果沒有找到非利益共同體的管道(你的例子就是老闆)
寧願不說也不要貿然行動
不然就是要證據確鑿(難阿~書面證據很容易用疏失蓋過)
就算不小心上訴到同黨而被搞掉,在外面還能換個管道使一使力

以我的例子來說
就曾有公司內部鬥爭很嚴重,背黑鍋、耍賴...很多有的沒的
直到一位不錯的同事被誣賴開除,我就考慮跟老闆說出公司真正的情況
最後我書面以及說詞、證據都整理好了,直到幾年後離職卻仍然躺在硬碟中(離職時刪除)
為什麼我沒有說呢?
因為有問題的那一派的頭目有很大機率是老闆的情婦
(傳言,而且她老公還是老闆老婆介紹的,生了2個小孩還離婚,有鬼...)
幹~我前想後想,怎麼樣也不會信我一個小角色的話
只能早早準備離開了,想想公司也不是我的、同事冤屈終究也是同事自己的
這時代就是如此
 
舊 2012-02-27, 11:52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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