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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烤全羊
老實說,醫療要研究,也要開放慢性病人有選擇安樂死的權利,這才是尊重人權。

不好意思,說真的,你想要可以選擇安樂死,我支持你

但是你拿人權出來講,說真的,人權本身和如何實踐人權有太多衝突的例子,我真的覺得你從人權出發來說選擇安樂死是病人的權利

不能說你不對,而是出發點很容易失焦(太多例子了,廢死到機車黨都是)

我個人建議是實際點,如果連安寧照護(其實安寧照護已經是一種安樂死的方法)都做不好,我不敢奢求安樂死可以被正確的執行
     
      
舊 2012-02-18, 09:33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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