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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01
引用:
作者palmdeve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8/6894079.shtml

台灣律師素質可見一般

那是不是以後經過全民公審..全民認為罪大惡極的 就沒資格擁有律師

那是不是以後經過全民公審..全民認為罪大惡極的 就沒資格接受醫療

因為你救了他 就是跟全民為敵


私人律師不能選擇客戶的嗎
法律有規定不能挑嗎
不想接就是怕與全民為敵?
這邏輯對嗎
舊 2012-02-11, 07:26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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