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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an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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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我前天就講過一次

我昨天也重申一次

我今天再重打一次....

這事情很簡單啊{
拿三百萬出來 去病房前跪一晚
要不請媽媽 打斷一隻手 還是一隻腳(家教不嚴嘛.....)再去跟人家說道歉
鄉民暫時會退到公堂外面 不會站進來

但是 現在既沒有聽到負擔生活費 沒聽到要賠償 記者會=道歉?
手腳沒斷 錢沒拿出來
然後嚷嚷著要去死

妳當鄉民是白癡阿
}
 
舊 2012-02-08, 06:5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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