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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聯合晚報╱社論]就事論事看Makiyo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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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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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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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
palmdeve
依稀記得 犯人有說謊的權利
被告不會直接因為答辯時胡說八道而被處罰,頂多會被從重量刑而已,但證人就不行了,不僅不能胡說八道,沒有正當理由的話連拒絕證言的權力都沒有
....
引用:
作者
Ming
與論問題和公司形象問題
和是不是被告知事實無關
律師本來就是要幫人辯護
事實真相與否和他無關
律師事務所這樣搞,我覺得很糟糕阿
律師的工作是要幫人辯護沒錯,問題是委託人提供錯誤的資訊會造成律師擬定辯護策略時被誤導,間接會損及律師自己的權益,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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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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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8, 01:05 PM #
48
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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