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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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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josetsun
應該是父母要把小孩帶走吧,如果你那麼介意的話

不然你就去投書政府兒童遊樂器材旁不得抽煙...


就法來說
你是對的
我無能為力,是因為政府的立法不周延
這個尚能理解

但是
如果社會退化到當父母遇到這種事時只能妥協,而眾人也將其視為常態的話
那就真的是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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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舊 2012-01-31, 08:04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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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