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air
企業繳的稅早從1998年起就變成國稅了,
跟台北市無關
倒是台北市因為一堆企業總部,
使得只看企業總部設在哪的健保要跟台北市討一堆非台北市人的健保費
看清楚了嗎?
企業賺的錢早就是上繳中央了
而
台北市卻要因為企業總部設在台北而要幫人繳健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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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繳稅多的,就怎樣特別了?
我同事的先生,有年繳百萬稅的紀錄,住在木柵,那又怎樣? 健保費又怎樣!
我一個住在彰化的朋友,光是個人繳稅,破千萬的大戶,公司繳的稅更是可觀
生活週遭的公共建設還是跟其他彰化人一樣,比不上前面那位同事的先生所住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