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鄉長
殺生罪不是自己在擔,喊殺當然容易,真的那麼悲天憫人,狗都給你殺好了,你承擔所有殺生罪如何?
這個議我沒什麼意見,不過既然有人喊:說不殺的人怎不帶一隻回去養?
那喊殺的人是不是也要自己去殺?
不要說別人只出一張嘴,自己也要力行,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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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殺生不殺生問題。
現行的機制就是補狗後送動物之家,一定期限沒人認養就處理掉。
認為這個機制不好的人,才應該要想想該怎麼作,才能達到自己主張的結果。
批判這個機制,卻又拿不出更好辦法來,也沒有什麼作為,就只是不准殺生,能解決問題?治不了本,治治標光是政大個案救狗領回家養總辦的到,卻也沒人出面。
不然放給它爛?愛狗人士也不用去管,反正就是不能補不能殺,碰狗就抗議扣帽子,政大只能讓狗在校園流浪,讓牠們愛幹啥就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