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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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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被害人宋麗鶯見狀說:「做錯事,當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我是兩個孩子的媽,他哭到這樣,應有悔意,不反對給他自新機會。」


lol.. 台灣詐騙集團這麼好賺真的不是沒原因的.. 潛在客戶真的多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舊 2012-01-18, 11:12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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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