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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引用:
作者qwer9812
看不下去了~我決定投身競選立委

政見只有三條: 酒駕者直接判殺人未遂!
酒駕致人受傷一級謀殺!
酒駕致人於死者死刑!

很明顯在台灣酒駕刑法太輕 才會有人一再挑戰!

相信酒駕重罰後 一定可降低酒駕的問題!

印象中現行法令借車給喝酒的人好像要負連帶責任! 那男的要一起賠了

好!!!
您出來選我一定投你一票!!
舊 2012-01-17, 08:30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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