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酒駕衝待轉區撞爛機車 BMW女竟嗆:賠就好
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
操級廢員
不用修了, 刑法已經增訂"酒駕條款"了.
刑法第185-3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01&FLNO=185-3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的部分:
根據這條, 她的駕照是拿不回來了! 然後也很有機會進去關個幾年.
罰的好重喔~~~~~
嚇死我了...
下一次酒駕肇事的新聞看看幾天後會出現...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2012-01-16, 06:09 PM #
17
EAC212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EAC212
查詢EAC212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EAC212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