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公共場所,14歲 VS 16歲->有爭議性
歹徒侵入家裡->私人住家, 兩男 VS 1女1嬰->不用槍無法阻止
不能混為一談
引用:
作者K8939
少年遭霸凌後怒捅施暴者12刀致死 無罪
2012年01月10日00:00 蘋果即時
美國佛羅里達州15歲少年薩維德拉(Jorge Saavedra),去年1月時遭到同校當時16歲的同學努諾(Dylan Nuno)霸凌攻擊,現場還擊時用小刀連刺努諾12刀,其中一刀正中心臟而將他刺死。日前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堅守立場」(Stand Your Ground)判定薩維德拉「未成年二級謀殺」罪名不成立。
「堅守立場」法律規定,當受到攻擊或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被攻擊者可以合法的「以暴制暴」,甚至將危險製造者置於死地(legally entitled to meet force with force, even deadly force)。在美國,至少有17個州有類似的相關法條。
案發當時,14歲的薩維德拉和16歲的努諾是同校同學,當天兩人在巴士上發生衝突。努諾尾隨著薩維德拉下車,並用拳頭襲擊他的頭部,然後薩維德拉向努諾的胸腹部連捅12刀,將其心臟刺穿而死。但是努諾的家人對這個判決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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