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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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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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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953812
持武器對抗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方式之一,這樣也要負刑責?

應該是如果罷凌者逃跑,受罷凌者持刀追殺,要負防衛過當致人於死的刑責。
這樣才合理
當然,法律是不講道理的

這種事要看情況,不能一概而論吧。

當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又無法逃避的時候,當然可以使用一切有效手段拼命反抗,如果只是口角或是鬥毆,能夠脫離現場的話,把對方幹掉似乎是沒有必要的。

美國的那個法案通過後也是引起了一陣爭議的樣子。
舊 2012-01-11, 01:03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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