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雷火豐
新聞誤導太多,在此一併回應
並沒有"拒絕穿救生衣"這件事
說這話的人是被告事後說詞,
被告答辯時,還說可能死者已經穿了,沒穿正確,讓大水沖走
死者有沒有穿,救生員根本不知道
經過法官調查
沒有救生衣遺失,才確認死者沒穿救生衣
被告強調,曾叫死者自己去找救生衣穿
其他救生艇,都是由救生員取出救生衣,上船者自行穿上
簡單的說,上了救生艇,人淹死了
先說盡了義務
再回頭說其實當時已經盡到"告知"義務
反正死無對證
我一直認為,這事件不能因為被告是"義工",就能免除責任
希望各位換個角度想想,如果死者根本拿不到救生衣,會不會死得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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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事實如何我們不知道....
但是若此義工被判重刑,未來社會大眾見到需要幫助的人將會如何?
見死不救?
前面好像有舉例過,有個跟玻璃娃娃有關的法條,被玻璃娃娃的家長強烈反對,就是怕將來沒人願意幫助他們....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受過CPR的訓練,我是大學、出海實習、研究所、入伍、消防講習都有複習過,但是除非是自己親人或很要好的朋友,我大概也不會做打電話以外的事情了
不...打電話還有可能被誣告,還是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