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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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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Cum~~
其實以前看過一份研究,拒絕追求也是一樣學問,就是如何在不激怒對方又讓對方有台階下的情況下拒絕,這也是一種學問阿

我的想法可能比較奇怪
要不要交往要看對方
不能強的
換個角度想
小孩子哭鬧要不到想要的玩具就大吼大哭
做大人的是否該滿足他?
反正殺人就是不對
難道他會說他基於"義憤"殺人
但我查了一下
依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2246號要旨:「刑法上所謂當場激於義憤而傷害人,係指被害人之行為違反正義,在客觀上足以激起一般人無可容忍之憤怒,而當場實施傷害者而言。」
應該也還輪不到他使用義憤來殺人
反正真是他幹的話就去關一關賠一賠吧
下輩子全毀了
而且他家裡的人也全毀了
因為出了個殺人犯搬到哪都一樣

拒絕追求固然是種學問
但追求別人之前也應該懂得該有的禮貌才是
舊 2012-01-09, 12:48 AM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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