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不講病重或是殘障人士的遊民
就講一般好手好腳的遊民,好手好腳不去工作來變遊民,講一堆理由
說說真實的例子: (都在汐止)
我舅舅的親戚就是夫妻都在靠拾荒+打零工過日子
丈夫是暗啞人士,妻子是輕度智能障礙,人家可以養活1男2女 (租屋)
又說最近在家附近看到的,因車禍而單腳行走不良的男子,
每天都在撿些資源回收物品去變賣,收入一個人過也沒有甚麼問題(有租屋)
印象中最少超過5年了
人家行走不良的人都能靠拾荒資源回收過日子
年輕人好手好腳的人有甚麼理由說找不到工作? 當甚麼遊民?
還有前面貼的會議記錄沒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