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lameJoker
前面有人貼過了...你要不要回頭找一下?
另外
如果所有大小事都要用法律逐字逐句的詳加規範
會不會太可笑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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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說憲法了,還有什麼比憲法還大的?你拿什麼行政法的,要不要
去法院看看是憲法比較大,還是行政法比較大?
而整個事件,也不過是另一種強徵農地的翻版而已,人家財團買農地蓋工廠,
對政府來說,農地選票只有一張,而人家財團是好幾萬張的選票,所以政府
就可以不管那農民的利益是不是受到保障,就可以隨便的徵收掉了,什麼社
會公義,每個國民的生存權是不是都受到保障都不用管了,而一些人的心態
就是自己又不是農民,所以強徵農地這事,不會落在自己的頭上,所以就覺
得農地被強徵是合理的。
當多數人的利益和少數的人利益衝突時,少數人不僅連個基本的權力都沒有,
還會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以前是農民,今天是遊民,農民不是每個人都有
機會,但當遊民大家機會多的事,只能說做人不要太鐵齒,世上很多倒楣的
事多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