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rankyan
公園是國家的,不是萬華人的,而在台灣任何人都享有使用公園的權力,會用「乞丐趕廟公」
來形容這事的,根本上就是觀念上的錯誤。
公園都是用百姓交的稅金去蓋的,遊民跟本都不在交稅了...有什麼大的權利用公園的水,電在那邊洗澡大便.....不想工作...只等別人的施捨....自己連當人的骨氣都沒有了...又有什麼權利叫
人把他當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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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交易就有稅產生 多少而已
現在是看台X市政府有沒有意願強力執行或是另外想辦法立法來解決
我個人是討厭遊民 有些遊民那個騷臭很可怕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 人家只要有身分證 就跟你我一樣有一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