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銀背大猩猩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0
我自己的看法:

如果無薪假規定公司必須付勞基法最低薪資標準,我認為還算可以接受.

不過這樣台灣的老闆一定願意裁掉一半的人,然後給剩下的人不用到2倍最低薪資的價碼......

對台灣老闆來說這樣還划算.


只能說台灣的就業環境太差了.
 
舊 2011-12-17, 08:50 AM #1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銀背大猩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