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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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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老實說別在速度上打轉 算來算去這樣才是再鑽牛角尖 因為沒人有實際的速度值
法規也有規定 在十字路口必須減速確認安全 才行通過 不管有無號誌



用距離來算速度也不能接受
不然要憑感覺嗎?
另外對於路口的要求
只能說一直是很多人的誤解
事實上台灣根本沒這樣的法規
除非是閃光黃燈與閃光紅燈
事實上
就算減速被撞到還不是會有話說
為何要減速 怎麼沒閃掉之類的
本篇很明顯就是這樣

我的看法是 在合理的速度內
有注意也盡力閃避
路權擁有者是無過失的
最多道義慰問一下而已
之前有一篇市民大道光復北路口我則是因為苦主嚴重的高速
所以認為有責任
舊 2011-12-17, 02:42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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