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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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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根據有線電視法規定,每戶收費上限就是每月600元
主管機關NCC有對於每戶有做過清楚的解釋
只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實就是同戶
不要說打通了,樓上樓下,左鄰右舍,甚至隔棟或對面
有明確同居事實就是同戶

另外有人說補繳好幾年費用
有線電視法有規定費用追討上限就是兩年

其實這些手法都接近詐欺
有遇到就報警處理即可
就算你是真的偷接人家的第4台,也不用接受對方漫天開價,最多就讓他告吧
這不構成刑法的偷竊罪,只有民事責任,法官會做出很合理的裁決
舊 2011-12-16, 05:20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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