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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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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惡蟲
法官說狗叫就轟出去,法官有真的把牠轟出去嗎?沒有吧?
拿一件沒有真的做的事就要法官下台,這樣的邏輯又哪裡合理了?


槓抬完了,認真的講,法庭本來就禁止動物入內,不管一些愛護動物人士把牠們當兒子女兒來看,都不能例外。
所以該法官是習慣性的把導盲犬視為一般犬隻來處理,況且,法庭空間並甚大,當事人身為原告,又屬身障人士,一般自會准許全程就座應訊,看不出導盲犬非入庭的必要性何在;當然,今天因為導盲犬的特殊地位,要給予通融也是應該的,而該法官沒有注意到盲胞的特別需求,致出言不當,這部份也是需要檢討的,板院認為法官應予告誡,我也認同。

只是,就為了一時的發言不當,就要求法官下台,這樣的訴求,我認為就太超過了。

你從哪裡看到"我叫他下台了?"
我也沒認為就當天開庭的狀況來說
板院予以告誡是個不洽當、過輕的處分
這個部分來說我認為處分的很合理

不過這位解法官後來的行為就相當讓人火冒三丈了。
沒做功課、開庭失言、態度不佳再先,
被指正了不但沒反省還藉妻子之手提告。
一般人妨礙法庭會被審判長趕出去、甚至拘留
而法官本身在法庭上失言、無禮
卻不管是在法院內外都能橫著走。
這位解法官給他人的觀感不就是:
"我當法官就是了不起,犯錯可以不用認,凹到對。"

法庭裡面禁止"一般動物"進出這是常識
問題今天就卡在進去的是"導盲犬"
法官不是當事人,如何得知當事人實際上有沒有導盲犬隨侍的需要?
最糟的是,嗣後竟公然投書指法庭非"公共空間"
為了維護自己的立場連講出這種謬論都不覺得害臊
因為"態度"被認為不適任,這一點也不意外吧?
再說,不適格卻沒有加以矯正再教育的制度
外界除了要求他離開現職外也別無他法,
難道要民眾來幫法院考慮出了這種狀況該如何是好?
舊 2011-12-09, 09:33 P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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