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2
所以說該法官根本沒在做功課啊
律師都知道有這個法,在寫訴狀的時候,有可能不帶到這個法,來加強論述的力道
以達到勝訴的目的嗎?
他會說:我的當事人的狗明明很乾淨,公告內容不實,所以成立妨害名譽?
還是說:依據xxxxx法,導盲犬在什麼什麼條件下,可以出入公共場所,任何人不得阻擋
但是管委會卻以公告方式污名化當事人,造成當事人名譽受損?
如果你是那個律師,會怎麼做?
說實在的,我很好奇那個法官和你是什麼關係,讓你如此情義相挺?
或者說你是發自內心認為該法官的言行和專業素養,足堪表率?
再講難聽一點,還是因為法律人不容外行人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