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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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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導盲犬到底要視為狗還是眼鏡
我知道在法律上他是物
雖然在生活中有很多人會稱自己養的小狗叫寶貝兒子或寶貝女兒
但在法律上他就是物而永遠不會成為人
就跟大家都很賭爛性侵犯
把他們視為人渣或禽獸
但他再怎麼邪惡再怎麼作奸犯科在法律上他就是人
那回到主題
今天導盲犬做為類似眼鏡的功用跟主人出庭不知道有何不妥?
你會要沒有雙腿的人不要裝義肢不要做輪椅然後還硬要他到法院出庭嗎?
如果你堅持那你就應該親自去把對方"請"過來
就像如果你不允許導盲犬進入那你就要想辦法讓視障者短暫恢復光明一樣
但想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我會覺得這個法官一點sense都沒有
更糟的是被口頭申誡還像在象牙塔一樣不知反省和悔改
法律人的程度就這樣而已嗎?
說來是真的滿可笑的啦
舊 2011-12-08, 08:28 AM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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