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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其實不要碰面也許是比較好,人是會變的,以前有個朋友,自殺過,就是為了女友嫁給別人,幾年後又遇到,對方離婚了,就在一起,結果不到一年就分手,因為人真的會變的,變不變不是喝個咖啡聊個天就看得出來,真的同居在一起才發覺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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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1-12-07, 11:18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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