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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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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63
引用:
作者gpoka
新聞中可以看出 , 學生自己要付60%責任(但我覺得應該80%以上)
判決沒有算一面倒向學生 ,但這個判決我是覺得真的會影響,很多公務機關的管理措施
沒有一個人可以扛起這麼多無法預知的責任跟風險



那各位怎麼看待在上下班時在一些路口指揮交通的警察? 或這個措施?


警察太閒?
警察太多?
多此一舉?
越指越亂?
反更危險?
...
沒有必要甚至根本不要?


通常這些路口都已有紅綠燈的, 當然不是那種為大官交管的那種..
舊 2011-11-30, 01:10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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