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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22
引用:
作者a_ei
看起來......詐騙共犯.


這就是問題所在,某些集團現在很聰明,連這種事都不自己來幹,隨便雇用一個不知情的人運送就好,運送的被抓了就馬上銷聲匿跡,根本抓不到源頭,像不一定代表是,要靠警方調查吧?

我一直想說的就是,如果可疑就可以這樣先關30天慢慢審,走在路上真的很危險.
 
舊 2011-11-29, 12:52 PM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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