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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III
*停權中*
 
淺藍凶兆 III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我只是覺得,如果有這麼多錢好亂花的話,
不如回饋市民,
像市議員質詢的,
如果拿去幫兒童午餐多好?

明明就有舊有的問題沒解決,
卻拿那麼多錢去蓋個地標?
真的不知道這樣有什麼意義

台灣大道改名我寫信去市長信箱罵,
也只是回一封制式公文給我而已,
市民的話他們根本不會聽
舊 2011-11-24, 03:4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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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藍凶兆 II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