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要代議士啊!不然要代議士幹啥?他們就是專家啊!民主的制度不是由老百姓出主
意的吧?(當然老百姓也是可以由專家提供建言,但老百姓並不是什麼都懂,所以才委由有
專業的代議士來操作,我想您應該知道這點吧!)
現在的問題點在於專業的代議士不盡責,人民也無力,要人民自己行使創制權以目前的全民
公投法的實踐來看又不可能落實。何況大多數的人就像您所說的一樣您也不懂法律,要如何
提出建言?我們只看到了司法改進的牛步卻又無力,您可以抱持著樂觀希望,但是應該不代
表別人不可以抱持著失望的態度不是嗎?
或者您可以提供您所看到的台灣司法值得樂觀的地方供大家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