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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不公平的(案例宣導-藝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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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1124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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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幾年不是就沒義務役?
還宣導服役?
這些閃兵應該加入到空特或是海軍陸戰隊才對
國防部果然還是讓閃兵藝人有特權
該照規矩就該照規矩......
南韓藝人逃兵是讓人看不起
台灣藝人閃兵是讓人覺得本事大
服役期限:
按行政院核定一般替代役役男自97年1月1日起不分役別一律提前10個月退役。故常備役體位實際服役期間為1年2個月,替代役體位役期為1年;另曾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仍得折算服役之役期。
二月入伍,扣一扣軍訓課,最快年底就退伍了......
2011-11-23, 10:3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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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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