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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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ompt
不是喔
完全錯誤
公會歸公會 屬於第二類
公所歸公所 屬於第六類
負擔都是60%而非100%
請不要再誤導人了
另一篇你開的文就說過了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
menu=18&menu_id=679&WD_ID=732&webdata_id=133
唯一100%的只有一類人
1.雇主
2.自營業主
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也就是董事長
才是100
另外農漁會這種會
保費也是只要負擔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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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的確是我記錯了, 感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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