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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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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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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篇報導只說繳不起錢,如果真的沒錢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及很多救濟的管道不是嗎?而且兩人都很年輕
為何要等到出事了才來想辦法,
從懷孕到死胎再到出事,這可不只拖上一、兩天的時間

如果自已都不努力救自已,其他人要怎麼救,為了不自已負責就怪政府嗎?

如果是人在沒出事前自已到醫院,因為健保卡有問題,找人幫助而無人可幫而延誤就醫,那政府有問題

但自已等到人死才送醫,再來怪健保局,自已不說有誰知道你需要幫助啊?
舊 2011-11-20, 04:0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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