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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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mfan
請問熟公務員退休制度的網友說明一下,這樣她以後月退俸是24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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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啦,只有派駐國外,有加給之後才有這個行情。
我比較不爽的,是她講的英文法官居然聽不懂,這哪有資格派駐海外?
難道她跟律師是用中文溝通嗎?
至於菲傭薪水,如果政府預算就是這樣編列,她也沒汙走,那政府出八萬賠兩位菲傭+
律師費我認為是應該的。畢竟她的罪名是契約詐欺,她幫政府背黑鍋,值得同情。
如果菲傭是政府配給她專門放在家裡用,那這件事其實不會太誇張,
如果不是,那就是公器私用,回台之後跟她算。
有打菲傭嗎?當然不行。罵菲傭?這就很難界定。扣護照?這要怎麼賠?我不曉得....
還有,菲傭是跑多久了?一點警覺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