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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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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因為在美國, 餐飲業服務人員的薪資是從小費來的, 你付的小費確實是他的薪資.
你開公司請了人, 不付他錢是理所當然的嗎?

問題是為什麼薪水不是老闆給而是顧客給...

這就像台灣的喜宴文化,好大喜功請客,然後被請去的要付錢,不去的也要付......

爛文化最好還是要給他終結.....
 
舊 2011-11-20, 04:19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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