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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
標題 Re: [新聞] 劉姍姍涉虐佣案 吳揆:外交部處理算圓滿
時間 Sat Nov 19 21:43:51 2011
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一個相當奇怪的現象。
首先,律師詹姆斯沃肯擔任劉姍珊的代言人,
這件案子劉姍姍一切對外發言都是透過沃肯來發佈的。
其中,沃肯曾經在回答媒體的時候承認:
外交部確實有匯款進入劉姍珊的個人帳戶。
至於外交部匯了多少錢給劉姍珊我們都不知道,
外交部也不敢承認,也不敢出來講匯了多少,
外交部只說會負責沃肯的律師費,估計可到一百萬美金。
不過稍後沃肯又說劉姍珊和她的家人都不贊成用外交部的錢來打官司,
也不贊成用外交部的錢來做賠償。
之後,我忘記是在中國時報還是聯合報上面看到,
法官凱斯判劉姍珊賠八萬美金給前後兩名菲傭,
於是劉姍姍準備用自己帳戶的錢去支付這筆賠償。
問題來了,靠邀,妳的帳戶裡面有外交部給妳的錢,
換句話說妳是用外交部給妳的錢,也就是全台灣人民的納稅錢來支付妳的律師費,
然後現在又用全台灣人民的納稅錢來支付妳的賠償,
結果妳還大言不慚說這些錢都是我自己帳戶拿出來的,我好偉大。
人前說不贊成用外交部的錢,人後卻用外交部的錢用得很爽,
劉處長有沒有這麼有羞恥心啊??
這次劉姍姍的處境就是過了海就是神仙,
回來她就無敵了。
這次只要法官接受這個認罪協議,不進入法庭審理的程序,
劉姍姍就可以回來當王了,
比照馬政府那幾個出包的官員,先是辦妳讓自己看起來比較好看一點,
然後等新聞熱度過後,沒人聞問的時候就可以酬傭出去了。
劉姍姍的狀況又比較特殊,退休前搞這一波浪,
但是回來,有事情的絕對不會是她,
真正倒大楣的是在美國作證的三個辦事處的職員,
這三個不辭職,這輩子也昇不太上去了,
準備調到哥倫比亞去找綠寶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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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又是拿民脂民膏來幫633賠這80萬美金和100萬美金的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