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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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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15
引用:
作者fumi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827496/IssueID/20111119
值得注意的是,劉姍姍在法庭上說的英文,書記官與法官都表示聽不懂,而劉在回答問題時還用「yeah」等口語回答,遭法官指正要用正式英文,她才改說yes。
法官問她是否瞭解協議內容,劉卻回答謝謝,法官再問一次,她才說no。法官多次提醒劉,妳認罪後我可能不會接受這個協議,但你又放棄美國憲法保障妳的權利,妳懂嗎?劉答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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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們的外交官,
連英文都不太懂。
唉!!

這說明一件事
有關係的不一定要有能力
沒關係的人一定要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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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事,慢慢的說;大事,清楚的說;
小事,幽默的說;沒把握的事,謹慎的說;
沒發生的事,不要胡說;做不到的事,別亂說;
傷害人的事,不能說;討厭的事,對事不對人的說;
開心的事,看埸合說;傷心的事,不要見人就說;
別人的事,小心的說;自己的事,聽聽自己的心怎麼 說;
現在的事,做了再說;未來的事,未來再說
聰明的人從自己的錯誤中學習
有智慧的人從別人的錯誤中學習
舊 2011-11-20, 01:46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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