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說的邏輯,在下也不是不懂,只是連坐很容易被無限上綱。
譬如,老闆賣黑心商品,員工要不要一同獲罪?
因為員工很難不知情,也一樣得到因販售黑心產品所得的利潤,
員工有良心的話,就不應該領這份薪水......
駕駛人違規,乘客需不需要一併處罰?畢竟乘客幾乎不可能不知道駕駛違規......
政客貪污、或小偷強盜犯罪也一樣,其家人或許不見得知道他犯罪,
但很有機會享受到其犯法所帶來的利益......
我盜版被抓,廠商也可對我家人朋友求償,因為他們八成有爽到......
這樣推下去,大概全國有一半的人需要坐牢,有八成以上的人有前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