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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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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Rainwen
您說的邏輯,在下也不是不懂,只是連坐很容易被無限上綱。

譬如,老闆賣黑心商品,員工要不要一同獲罪?
因為員工很難不知情,也一樣得到因販售黑心產品所得的利潤,
員工有良心的話,就不應該領這份薪水......

駕駛人違規,乘客需不需要一併處罰?畢竟乘客幾乎不可能不知道駕駛違規......

政客貪污、或小偷強盜犯罪也一樣,其家人或許不見得知道他犯罪,
但很有機會享受到其犯法所帶來的利益......

我盜版被抓,廠商也可對我家人朋友求償,因為他們八成有爽到......


這樣推下去,大概全國有一半的人需要坐牢,有八成以上的人有前科


範圍多大怎判.. 我也不知道..

不過我的看法是這樣啦.. 單純就看法而已.
舊 2011-11-14, 09:43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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