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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ta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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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8
引用:
作者z29112027
感謝你的善心提醒 ,如果真的被告,那我也只能聽天由命(反正我沒錢沒房),今天台灣記者的社會地位會這麼低,其來有自,如果這些所謂的媒體工作者,不去思考為什麼今天這麼不受社會大眾所尊敬,只會去在意一些文字稱號然後來四處告人,那我只能說被人用妓者這個字來揶揄(PTT上一堆文章狂幹繳記者),而不是用記者來稱呼,也只是剛好而已。



就說用新注音沒選字而已,有什麼好告的!!
舊 2011-11-12, 09:01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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