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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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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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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ewfire
請問官字上下兩個口的,
你怎麼知道對方趴在引擎蓋上,『尋仇的』有沒有準備掏槍對你近距離射擊轟你?

天曉得撞了之後才發現對方沒槍?


這個沒辦法

總不能你站在一個美女面前
莫名其妙被她告意圖強姦
只因為你褲子裡有一把槍
而她不知道你會不會把槍掏出來啊....

沒記錯的話, 大部分的"未遂"都是不罰, 不然就是很輕微. 何況是根本連對方有沒有行為能力跟意圖都無法得知的情況.

沒帶手機也有可能, 不過可以慢慢把車開到警察局前面, 這樣還可以控告對方妨害自由.
舊 2011-11-07, 09:41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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