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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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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5
尋仇趴引擎蓋 摔落成殘獲賠百萬(新聞)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朱姓男子與人有怨隙,向對方尋釁,在公路飛車追逐對方,不但追撞對方車輛後保險桿,甚至還不顧危險將身體趴在對方車子的引擎蓋上欲逼其停車;但對方為求脫身,反而加速駛離將他甩下車,朱因此倒栽蔥,頭部撞擊地面,變成重度精神障礙;朱某父親日前替子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檢方審議後准予補償朱醫療費、喪失勞動能力補償金共一百零八萬。

另朱父請求精神慰撫金四十萬元部分,檢方認為,朱僅報私仇竟公然當街飛車追逐對方,多次追撞對方車輛,依社會評價亦屬犯罪行為,並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況且朱明知其俯身趴在對方引擎蓋上,有受傷風險,卻貿然為之,其被害屬重大可歸責情事,決定不予補償。

據調查,朱姓男子懷疑有毒品前科的李姓男子和女友「小嫻」有曖昧,且是女友的藥頭,而生怨隙。九十八年十一月朱開車載女友、羅姓友人自宜蘭北上尋釁,要女友約李在台北市富民路果菜市場見面。

朱見李車停在路邊,與羅某下車敲打李擋風玻璃要李打開車門,李見狀加速逃走,朱飛車追逐,途中多次自後追撞李車後保險桿欲逼李停車。

李車途經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與中正橋交叉處,因反應不及撞及前方機車而停車,朱開車趕到,俯身趴附李車引擎蓋上,欲迫李下車。李倒車閃避倒地機車,再加速逃離。

朱趴在李車引擎蓋上,雙手並無抓握處,因李車加速而重心不穩,被拋出摔落地面頭部撞地,致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急性硬腦腔下出血、顱內出血、顏面神經麻痺。
朱雖撿回一命,但他記憶、專注力受損、性格改變、個性退縮,須長期復健及心理諮詢,領有重度精神身心障礙手冊。至於李某因涉犯重傷害罪,高院判刑四年二月。

朱某父親替子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包括醫療費、喪失勞動能力補償金、精神慰撫金共一百四十八萬多元,檢方准予補償一百零八萬五千四百一十四元。



昨晚看到這新聞時覺得蠻奇怪的一點

想了很久,搞不懂為啥本來是加害者的人(畢竟大剌剌連續開車追撞,假如有其他人ˋ車被波及,搞不好死傷更慘重)

卻因為被害者的自衛過當,反而加害者變成犯罪被害人,然後被害者卻變成加害者,還要被判刑四年二月徒刑及賠償

假如未來有天遇到這種鳥事,莫非我們要乖乖被打死ˋ砍死或撞飛

千萬不能"韓扣",不然等著被關ˋ賠錢與賠上家庭幸福

實在不太能理解怎麼會這麼判
     
      
舊 2011-11-07, 04:3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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