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我能理解在台灣這裡的法官心態..
但是,
我個人在這方面是支持幕凡網兄的見解,
當然您可以說法官的認知如何如何..
但用同樣的道理來看火車或飛機好了,
如果任意穿越鐵軌或機場跑道而發生意外時,
難道火車或飛機駕駛人也必需承擔部份責任嗎?
另外,
無照駕駛和酒駕肇事竟然不必負擔100%責任,
我個人也是覺的匪夷所思....
不過相關的爭議也有不少人講過了,
這只是我個人見解,要炮的請便,我就不對這部份回應了,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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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你要去翻鐵路與航空飛行器的相關規定
酒駕我是認為該修法負100%的責任(根本是路上活兇器、不定時炸彈)
但無照就未必了、因無照本身並不能構成事故之主因
不管對方車輛有無駕照、都不影響你保持安全駕駛作為的責任和義務
所以出事了還是得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