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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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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XElem
『從教育著手,自源頭截斷』....確實如此∼且教育要從小就要培養....
忘了....以前好像有討論過XX國是寵物天堂∼沒有嚴重的流浪動物問題....
若然台灣人真的:暫時無法發揮自身公德心∼也只好靠法律來收速成效果....

試想:
若然寵物如同車輛管理∼將會如何....??(嚴格實施&加強取締)
PS,偶記得:猛獸&特殊動物好像就必須到相關機構登記(有點像槍械)

雖然偶也不忍寵物『植入電子晶片&掛銘牌』(偶自己都厭惡戴首飾了,更別說晶片了)
但目前來說:這可能也是∼較人性&較快速&較有效滴方法吧....

其實不用那麼麻煩~只要確定一點就好~執法的公權力確定與伸張~

舉凡販買與飼養都需考取專業證照~證照每三年復驗一次~

如果真的有愛~真的心~要飼養的人絕對難不倒~其他的就可以杜絕~

拿車舉例~跟我一樣~開車也是要駕照~

這不是我第一次提出了~反正只是說說而已~
舊 2011-11-07, 09:2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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