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所以你的意思是所以錯誤都是先違規的錯
後面違規的一點問題都沒有?
什麼叫做「就是因為很多違規的人就仗著這一點, 所以搶先違規, 反正倒楣的人要處理.」
這個邏輯我完全看不懂
我沒有說行人沒問題、他違規穿越道路自然有他的責任
但你路要把所有責任都歸在行人身上、在這個案例絕對有問題
車輛超速是違規、前方有行人不減速也是違規
兩個違規又同樣倒楣的人、在我看是半斤八兩
至於亂世用重典、根本是鬼話一句,我翻二十四史根本沒有成功案例
就算是法治典範的秦朝、也因刑罰過重覆滅(看陳勝吳廣的起義宣言)
圖意謀殺就是你觀念中最大的漏洞、如果要搞100%都是行人的錯
要是真的有駕駛就是要等闖紅燈的人故意撞死、要怎麼辦?
再進一步、我看某人不爽
故意用一點手段讓他在紅燈時站在車輛的動線上、我再開車撞死
豈不是大開交通合法謀殺之門
這就是為什麼交通事故都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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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 我不意外~ 你要誤解, 我沒辦法~ 你要硬扯, 隨你去吧~
沒人會想故意去跟蹤一個人等機會撞死他/她, 沒事惹麻煩上身幹嘛? 名聲會好嗎?
當然, 你點出這個問題代表你有這個念頭, 至於是加害還是受害, 不要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