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iDem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47
引用:
作者Earstorm-2
就是你閃我也閃, 最後還是撞在一起, 搞笑.. 推一開始就不要違規穿越馬路, 找麻煩嗎?

閃過又如何? 駕駛不會緊張? 以為大家天生喜歡殺人撞人? 違規穿越馬路算害人! 要罰!



”車輛前方有人”造成事故的情況下,一直講"車前不應該有人"的觀點有義意嗎?

看到「有人」、就要按「有人」的車況去處理
看到「有人」、還按「沒人」的車況去開車壓過去

是眼睛有問題?還是腦子有病?若非兩者、是不是意圖謀殺?
舊 2011-11-06, 09:53 AM #4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Demo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