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Demon
爭議點不在行人該不該出現車輛前方(這方面行人違規無誤)
而是車輛在行人出現在車前時、所採的行為是否正確
沒有超速、前方有物體時剎車減速、行人做出無法預測的行為導至挨撞
那車輛駕駛才有可能免責
像這種超速、前方有物體仍不減速的危險駕駛……和這個行人也是半斤八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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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走到一半又折返應該算無法預測的行為吧?
駕駛超速是另一回事.
記得前陣子某客運車在山路上出事, 原本主因是車輛老舊煞車失靈,
調查結果竟是司機超速一些些, 然後所有責任都推給司機扛了,
其它人該負的責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