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enKuo.
洋基是球隊也是營利事業單位
一個年薪五百萬的傷兵,到底要養傷幾年才能回復個幾成都不知道
把他釋出是很合理且正確的決定,等你有錢去大聯盟開個球團專養傷兵吧!
記得用他們的「原價」養喔!我會給你按個讚!
別以為台灣之光別人就一定都要買單.....
人家球隊之所以成功就是「去蕪存菁」
這是需要取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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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弄錯了,不是原價
擁有薪資仲裁資格的選手,薪水不能低於去年的八成
在商言商,洋基選擇non-tender沒什麼問題
只是他們大可以用低價的大聯盟約簽回好好養傷,但Cashman選擇的卻是開給王小聯盟約
這擺明了是說「反正你也沒人要,不爽不要簽」,對一個過去有優秀實績的選手而言,我覺得這已經是形同羞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