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galant99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OPPP
以前日治時代偷竊砍右手 再砍左手 最後整個砍掉重練 警察當場可以打的半死不活
那些說日本有多好多好的在台皇民怎麼不說判10年算是輕的



砍掉右手和左手之後要怎麼去偷竊在被砍掉重練?????
用嘴巴嗎
     
      
舊 2011-11-04, 09:53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lant99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