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drasil
如果民法有規定跟未滿二十歲者****會怎樣怎樣,那就應該看民法,可是民法沒有(應該說不可能會有)那種規定啊。


****不是一種法律行為,所以不會被「限制」住,跟上面的定義對照一下,如果可以的話還蠻有趣的,可是要獲得事先同意或事後承認,不然就要和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一起玩3p...

和誘、略誘不必然會牽涉到****,反過來****也不必然導致和誘、略誘,基本上那熟女老師並沒有「誘使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我覺得引那兩條才是比較奇怪的。

現行的刑法規定是不能偷吃未滿十六歲的,再上去就看個人意願了,吃魚喝茶找到未滿十八歲的是依兒童及少年****易防制條例處罰,那是兩回事。

有興趣的話可以用「未滿十六歲」和「未滿十八歲」當關鍵字搜尋一下,應該就很清楚了。


http://www.wretch.cc/blog/hotlaw/11380090
舊 2011-11-03, 11:40 PM #1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eiroc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