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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家軍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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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655
引用:
作者BALA
你知道你回這樣的文
前面有圍剿樓主的網友
都可以告你嗎?
飯可以亂吃 話不能亂講
OK?


有些人沒被告過是不知道痛的......
舊 2011-11-01, 04:45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敗家軍曹離線中